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2号)和《关于做好2024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》(兵人社发电〔2024〕3号)等政策法规要求,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启动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事业编工作人员工作,计划引进10个岗位91名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学院简介
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(以下简称学院)创办于1978年。2013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批准,由兵团高级技工学校、兵团工贸学校、兵团职业技师培训学院合并组建成立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。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服务对兵团的定位要求,2020年学院由乌鲁木齐市整建制迁址第二师铁门关市。
学院占地面积1300亩,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。设有机电工程学院、信息工程学院、继续教育学院等二级学院11个,开设装备制造、电子与信息等16个专业大类46个专业。现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,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培育团队1个,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6个,兵团级“双师型”名师工作室3个,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,天山英才教学名师1人,新疆工匠4人,西部技能之星2人。
学院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、兵团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、兵团工贸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、兵团职业技能竞赛基地、兵团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基地、国家首批1+X证书制度试点学校,连续承办九届兵团职业技能竞赛,被评为兵团优质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单位、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。2022年,入选新一轮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院校,中外人文交流全媒体产教融合项目合作院校,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(SGAVE)首批试点院校。2023年,获批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,工信部专精特新产业学院,成功申报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。
二、引进原则和方法
1.引进工作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做到信息公开、过程公开、结果公开。
2.采取“面试(试讲)+体检+考察+公示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三、基本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二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(三)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;
(四)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
(五)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;
(六)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、职(执)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;
(七)有志扎根边疆,服务新疆的教育事业发展;
(八)取得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博士研究生学历不作职称要求;
(九)符合引进岗位年龄要求:
本科、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限定在45周岁以下(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;
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限定在50周岁以下(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。
四、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2.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、监察、调查的人员;
3.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;
4.在公务员、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;
5.现役军人;
6.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。其中,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。
五、引进待遇
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,可按照《关于印发〈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兵兴新职院党发〔2023〕27号)规定,享受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。
六、信息发布平台
兵团考试信息网(btpta.xjbt.gov.cn)和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(http://btc.edu.cn)为此次引进工作发布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。
七、人才引进程序
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采取考核制的方式进行,主要程序有: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(试讲)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、引进聘用等。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:2024年全年持续引进。
2.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或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《岗位表》,需要咨询时,请拨打0996-2985596。
3.将在收到邮件当日内予以回复。有意向的高层次人才可来校考察,入职后可凭报销凭证报销前期来校考察的往返机票及住宿费用。
4.报考人员将以下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825966033@qq.com(命名格式为高层次+专业+姓名):
(1)报名表word版(见附件2)以及打印手写签字后扫描件。
(2)有效居民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学历证明(自大专起各阶段)、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。
(3)取得国(境)外学历的人员,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,并上传认证材料。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(www.cscse.edu.cn)查询国(境)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。
(4)2024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(见附件3),需提交手写签名的扫描件。
(5)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。
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,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,选报适合自己的岗位,防止错报、误报。报名时,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,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、准确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,一经查实,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。对伪造、涂改证件、证明等报名材料,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、扰乱报名秩序的,将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)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(二)资格审查
资格审查时间:在提交报名资料3日内,学院将予以资格审查,通过后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。
学院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,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、所学专业、学历等材料,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
(三)面试(试讲)
在资格审查通过后5日内组织面试(试讲)。
(四)体检
面试(试讲)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。体检参照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等规定组织实施。学院统一安排在当地三甲以上医院体检的方式进行,体检须开展吸毒、癫痫、精神病史等项目的排查检查,一经确认,不予引进。
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,复检工作在学院指定三级甲等医院进行,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。未在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者,视为自行放弃体检。
(五)考察
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,考察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。在考察中,经审定不符合引进要求的人员,考察结论为不合格,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。学院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,如存在不诚信行为,取消引进资格。
(六)公示
学院根据招聘岗位设置,结合引进人员的面试(试讲)结果、体检结果、考察情况等,确定拟引进人员。并在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,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。
(七)引进
公示期满后,未收到问题线索者,按相关规定办理引进手续;对反映有问题、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认定的,暂缓引进,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引进。
八、监督
此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自觉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本次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。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,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及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进行严肃查处、追责问责。
监督电话:0996-2985522
九、招聘有关事项
1.本《公告》确定的时间、方式,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。
2.本《公告》所附相关文件与《公告》具备同等效力。
3.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,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、条件不符、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的,一律取消其引进资格。
4.本《公告》由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。
政策咨询电话:0996-2985596
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
2024年6月26日